关于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校聘环节干部任免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9-09-01 15:30 作者: - 浏览次数: 1433
各科室、各教研组、各班级:
因工作需要,校党支部根据《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校聘环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》的有关程序和规定,经自荐、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领导小组商议、公示等环节,决定如下;
王建坤同志任党办主任;
白建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;
吴婧同志任教务科正职;
张占伟同志任教务科副职;
王立平同志任培训科正职;
王亮同志任督导评估中心主任;
庞国华同志任督导评估中心副主任。
李巍巍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;
盛佳兴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;
郑超同志任电教科正职;
兰鹏富同志任实训科正职;
乌继东同志任学生科正职;
刘红同志任学生科副职;
张莉同志任学生科副职;
宝日夫同志任安监办主任;
马弛同志任团委书记;
梁晓东同志任招生实习就业办主任;
耿强同志任招生实习就业办副主任;
田淑霞同志任工会副主席;
赵连成同志任总务科正职;
刘嵬嵬同志不再担任教务科正职职务;
王丽娟同志不再担任招生办主任职务;
陈秀英同志不再担任培训科正职职务。
聘期3年,试用期半年。
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
2019.2.20